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山体规划、保护、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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