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