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 第十四条 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 第十四条 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教育情况纳入相关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学校和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客观真实记录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教育情况。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8-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