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二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议案的提出和审议,按照《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人事任免议案的提出和审议,按照《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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