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十四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受主任会议委托,可以代拟议案草案,并向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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