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十四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受主任会议委托,可以代拟议案草案,并向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