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

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 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等活动,汇集、反映人民群众的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本市人民建议征集的各项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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