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

第十七条

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 第十七条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新闻报道、开设专栏等方式,加大人民建议征集宣传力度,提高人民建议征集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提升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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