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会展业条例
第五章 进博会服务保障
第四十四条
上海市会展业条例 第五章 进博会服务保障 第四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进博会组织委员会部署,建立进博会城市服务保障机制,落实重大活动保障方案,加强安全保卫、交通、能源、通信等城市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进博会办成国际一流博览会。
市有关部门、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进博会城市服务保障工作。
市有关部门、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进博会城市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