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物业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