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