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供用电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上海市供用电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力供应与使用,以及相关的保障、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