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第二章 创业扶持 第八条 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第二章 创业扶持 第八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创业指导工作,为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等指导和服务,并发挥创业指导专家团队和行业协会在创业咨询和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