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规定 第三十二条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浦东新区范围以外)开展商事调解活动,参照适用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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