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规律,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