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 第二十六条 以企业为会员的协会、商会,由鉴证类市场中介机构组成的行业协会,法律、法规规定单位或者执业人员应当加入的行业协会,参照适用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