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以下简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发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作用,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长三角样本,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