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及其相关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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