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1-1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