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 第六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三十条 上海市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 第六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三十条 各级选举机构必须将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如实汇总上报,不得调换或者增减。选举委员会汇总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按选区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