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上海市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