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上海市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