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五条 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华侨权益保护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