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六条 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六条 本市各级归国华侨联合会应当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侨务政策,密切与华侨的联系,反映华侨的意见和建议,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