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名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上海市地名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使用、标志设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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