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活动,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本市金融健康发展,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4-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