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城乡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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