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
第四章 城市更新保障

第四十二条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 第四章 城市更新保障 第四十二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及资金保障机制,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智慧化运营和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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