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以及设立后合同、章程的修改,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