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
第五章 投资管理与服务

第四十四条

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 第五章 投资管理与服务 第四十四条 本市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要求,配合国家开展相关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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