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本市鼓励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以及国际、区域合作和交流,鼓励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广先进的清洁能源技术和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