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日常运营中的安全作业管理,参照执行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