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素质教育,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