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三十五条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三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外籍华人居住在本市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