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5-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