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 第四十九条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