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条

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居民委员会组织运行、履行自治职能、协助相关工作及保障机制等,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5-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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