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增强市民体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