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二十四条 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二十四条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为志愿者办理相应的人身保险。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从事有安全风险的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为志愿者办理必要的人身保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