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十条 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十条 本市志愿服务行业组织应当支持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维护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