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慈善条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上海市慈善条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12年6月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募捐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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