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上海金融发展资金,用于对金融机构、金融人才、金融创新等的奖励和扶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8-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