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若干规定

第六条

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若干规定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综合考虑建筑品质要求和责任建筑师的从业经历、专业优势、管理能力等因素,择优确定责任建筑师,并与其所属设计单位根据本规定要求,通过合同约定责任建筑师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责任建筑师根据其所属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组建责任建筑师团队,团队可以由建筑、结构、机电、景观等专业设计人员以及策划咨询、工程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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