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责任建筑师团队协助下开展相关设计、施工、监理等阶段的招标活动,以及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责任建筑师团队应当参与编制相关招标、采购文件,明确工程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以及相关材料、设备的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并根据合同约定开展其他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中,责任建筑师或者其指定的一名团队成员应当作为评标技术专家参与相关评标工作,但依法应当回避的除外。
建设单位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中,责任建筑师或者其指定的一名团队成员应当作为评标技术专家参与相关评标工作,但依法应当回避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