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数据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数据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保障数据安全,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