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五章 殡葬设备和殡葬专用品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五章 殡葬设备和殡葬专用品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