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汛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