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 第三条 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 第三条 本市坚持制度引领、改革创新、以人为本、开放合作、风险预防、科学规范的原则,推进浦东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