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

第二条

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经营、使用以及相关促进保障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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