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规定

第六条

上海市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规定 第六条 浦东新区应当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开设“一业一证”线上专栏和线下专窗。申请人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一业一证”改革行业,获取集成该行业全部准入条件的告知单和申请表,并进行线上办理。
申请人的申请由浦东新区行政审批局统一收件后,各有关审批部门应当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并由行政审批局统一制作、送达行业综合许可证等文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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