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条例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四十一条 上海市消防条例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四十一条 人民防空工程、普通地下建筑物、地铁、地下通道等地下空间的产权人、物业管理单位或者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